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所面临的的问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0/14 13:52:46 阅读:次 【字体:

水泥的生产及应用需要消耗进行大量的矿物信息资源和燃料技术资源,释放出大量的温室气体,对资源的枯竭和全球经济气候的变化有直接通过影响。因此,创新技术,减少水泥和混凝土的消耗,节约资源,减少排放,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可以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在此研究背景下,前些年高速发展学生积累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进行诸如产品市场结构老化、同质化问题、产业集中度不高、人力资源环境严重缺失、生产过程装备自动化专业水平不高、创新驱动乏力,行业竞争无序等愈加凸显;在传统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工业利废、绿色安全生产等产业相关政策风险导向的,可持续发展中也面临着创新教育技术、创新设计产品、创新工作标准的挑战。

目前混凝土及水泥制品行业面临的问题:

1.巨大的矿物资源消耗

以水泥和粘土砖为代表的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每年需要消耗企业大量的矿物信息资源,按2009年的产能可以计算,仅水泥和砖的生产公司每年通过消耗石灰石19.8亿吨,粘土13.3亿吨。据统计,全国石灰岩可采储量为520亿吨,以现有生产能力,仅25年。大量使用粘土的消耗,使全国企业每年毁掉土地10余万亩,加剧了人均地区土地利用资源紧缺的矛盾。

2.巨大的能量消耗

据统计,我国建筑能源消费约占总能源消费的30% ,建材生产加工能源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16.7% ,与建筑相关的能源消费接近总能源消费的一半。建筑设计方面的巨大影响能耗加剧了能源的紧张。

3.大量温室气体排放

建材的生产和建筑物采暖系统产生需要大量的温室气体污染排放。就水泥生产而言,每生产一吨水泥熟料,原材料排放的二氧化碳约0.53吨,燃料燃烧排放约0.37吨,熟料排放约0.9吨。2007年全球的CO2气体进行排放量就达276亿吨,中国的CO2气体污染排放量67.2亿吨,超过一个美国发展成为经济全球市场第一的CO2排放国,约为目前全球资源总量的1/4。单单水泥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就超过1亿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1/6。

环保部监测司司长就《排污单位可以自行进行监测信息技术发展指南 水泥工业》标准答记者问

环境保护部门发布了《水泥行业单位环境保护监测标准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向水泥行业单位提出技术导则,监督活动对支持其排放许可申请和发放单位的守法、规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环境进行保护部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就此项工作环境信息保护标准的编制背景、主要教学内容等答记者问。

中国环境新闻: 为什么是导游?

答:在对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可以自行监测开展学习情况的调研中发现,由于我国缺少系统性的技术发展指导文件,多数中小企业需要自行监测方案设计不够完善,排污单位所开展的自行监测活动我们不能没有完全反映其排污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例如: 不包括整个排放口,监测点设置不规范,监测项目不完整,监测频率设计不合理等。大多数排放单元主要进行废气监测自我监测,厂界噪声自我监测率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水排放和周边环境监测率低。

2017年7月27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进行规范 水泥工业》正式通过发布系统实施,在自行监测数据管理工作要求我们一般设计原则中明确,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可以自行监测研究方案的制定要依据《指南》的要求。因此,该指南将成为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的主要技术支撑文件。

中国环境新闻: 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标准可以适用于中国水泥(熟料)制造、矿山开采、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企业生产的水泥进行工业排污工作单位的自行环境监测。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如危险废物、生活废物(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污染土壤、应急废物等)的自我监测。

中国社会环境报:《指南》对监测点位、指标和频次是如何进行确定的?

答:从排放源分类的角度,根据生产类型,将水泥企业分为三类,对监测点进行梳理。一个是水泥制造业。监测点主要包括:水泥窑、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水泥窑头(冷却机)排气筒;烘干机、干燥机、磨煤机排气筒;破碎机、磨粉机、包装机排气筒;输送设备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用排气筒。矿山开采监测点主要包括: 破碎机排气管和输送设备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气管。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类,主要监控点为水泥仓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的排气。

根据各排放源的贡献率,将各排放源分为三类。第一,水泥窑头和窑尾,这种排放源的贡献率最大。二是磨机、包装机、破碎机等,这类企业排放源排放量增长贡献率以及介于我国水泥窑窑头窑尾和其他国家排放源。三是输送设备和其他通风生产设备一样,这种排放源数量大,但贡献率小。

在确定污染物排放目标时,指引主要以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依据。

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单位一般按照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选择监测指标,噪声污染监测指标按照《工业污染物排放单位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参照《水泥生产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 256)选择废水污染物监测指标。

除上述监测指标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也应由水泥行业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执行。

水泥窑尾是水泥企业的主要排放源。根据排放核算的需要和现场调查的情况,要求对水泥窑尾进行颗粒、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自动监测,对窑头中的颗粒物进行自动监测。

磨机、包装机、破碎机等,颗粒物进行监测使用频次为半年完成一次。但排污单位应合理安排监测方案,确保同类型处理设施的监测点数量在每个季度基本均匀分布,以满足季度排放核算的需要。

输送设备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监测频率为每两年一次。主要考虑企业的承载能力,与袋式除尘器的使用寿命相匹配。

对于氨气,主要考虑是使用氨水、尿素等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去除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监测频率是每季度一次。

监测氟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成本很高,而且与其他污染物处理相协调,监测频率被设定为半年。

中国环境报:《水泥工业污染物协同处置指南》有哪些规定?

答:水泥窑协同进行处置是水泥企业工业发展提出的一种新的废弃物处置技术手段,可用于数据处理一些危险废物、生活学习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城市和工业生产污水问题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影响土壤、应急安全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排气管、旁路通风系统的排气管、预处理装置的固体废弃物贮存和排气管三种监测点。指标的选择主要依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和《水泥窑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在监控频率方面,本标准与 gb 30485相关,考虑到自我监控的要求已在 gb 30485中明确规定。

近日,环境进行保护部发布了《排污单位可以自行监测信息技术发展指南 水泥工业》(以下简称《指南》)环境资源保护国家标准,对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活动提出了科学技术教育指导,对支撑其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规范排污单位自证守法行为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理论意义。今天,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就该环保标准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你为什么准备指南?

通过对水泥行业排污单位自我监测发展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缺乏系统的技术指导文件,大多数企业的自我监测程序不够完善,排污单位开展的自我监测活动不能充分反映其排污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例如: 不包括整个排放口,监测点设置不规范,监测项目不完整,监测频率设计不合理等。大多数排放单元主要进行废气监测自我监测,厂界噪声自我监测率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水排放和周边环境监测率低。

2017年7月27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进行规范 水泥工业》正式通过发布系统实施,在自行监测数据管理工作要求我们一般设计原则中明确,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可以自行监测研究方案的制定要依据《指南》的要求。因此,该指南将成为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的主要技术支撑文件。

问《指南》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哪些?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采矿、散装水泥转运站和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行业污水自动监测单位。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如危险废物、生活废物(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污染土壤、应急废物等)的自我监测。

问: 指南如何确定监测点的位置、指标和频率?

答从排放源分类管理角度,根据社会生产数据类型,将水泥进行企业分三大类梳理监测点位。一个是水泥制造业。监测点主要包括:水泥窑、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水泥窑头(冷却机)排气筒;烘干机、干燥机、磨煤机排气筒;破碎机、磨粉机、包装机排气筒;输送设备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用排气筒。矿山开采监测点主要包括: 破碎机排气管和输送设备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气管。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类,主要监控点为水泥仓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的排气。

根据各排放源的贡献率,将各排放源分为三类。第一,水泥窑头和窑尾,这种排放源的贡献率最大。二是磨机、包装机、破碎机等,这类企业排放源排放量增长贡献率以及介于我国水泥窑窑头窑尾和其他国家排放源。三是输送设备和其他通风生产设备一样,这种排放源数量大,但贡献率小。

在确定污染物排放目标时,指引主要以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依据。

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单位一般按照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选择监测指标,噪声污染监测指标按照《工业污染物排放单位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参照《水泥生产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 256)选择废水污染物监测指标。

除上述监测指标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也应由水泥行业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执行。

水泥窑尾是水泥企业的主要排放源。根据排放核算的需要和现场调查的情况,要求对水泥窑尾进行颗粒、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自动监测,对窑头中的颗粒物进行自动监测。

磨机、包装机、破碎机等,颗粒物进行监测使用频次为半年完成一次。但排污单位应合理安排监测方案,确保同类型处理设施的监测点数量在每个季度基本均匀分布,以满足季度排放核算的需要。

输送设备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监测频率为每两年一次。主要考虑企业的承载能力,与袋式除尘器的使用寿命相匹配。

对于氨气,主要考虑是使用氨水、尿素等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去除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监测频率是每季度一次。

监测氟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成本很高,而且与其他污染物处理相协调,监测频率被设定为半年。

问问:《指南》对协同进行处置类水泥企业工业排污单位有哪些相关规定?

水泥窑共处置是水泥行业提出的一种新的垃圾处理方法,可用于处理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处理废弃物、污染土壤、应急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排气管、旁路通风系统的排气管、预处理装置的固体废弃物贮存和排气管三种监测点。指标的选择主要依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和《水泥窑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在监控频率方面,本标准与 gb 30485相关,考虑到自我监控的要求已在 gb 30485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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